深圳的“中国棚改第一难”项目将启动 涉及8000人

昨日起,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房屋及当事人信息开始公示,标志着罗湖棚改项目正式进入倒计时。项目涉及约60万平方米土地、约1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及8000余名当事人。据介绍,该项目是深圳市棚户区改造的第一个项目与示范项目。而固定房屋当事人信息,就是首要与关键的一步。
罗湖棚改项目是
“中国棚改第一难”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罗湖区委常委、罗湖棚改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宋延将棚户区改造称为是“与时间赛跑”。
南都记者了解到,棚户区改造的首要目的,是为了消除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深圳而言,棚户区改造是基于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所作出的重大决策。而罗湖“二线插花地”涉及的木棉岭、布心和玉龙片区,位于地质断裂带,均为广东省“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由于建筑密度较大,消防设施不健全,市政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加之电气设备安装不规范且严重老化等,完全符合《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2016年8月被深圳市认定为深圳市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
这3个片区消防安全隐患高危等级达到100%,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大区数据均超过50%。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3个片区先后发生火灾火警逾百起。1993年6月玉龙片区发生山体滑坡,导致4人死亡和3人受伤;2004年8月长排村发生边坡垮塌事故,导致2人死亡。
资料显示,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横跨罗湖、龙岗2个行政区,位于罗湖区东湖、东晓、清水河和龙岗区布吉4个街道办事处。主要包括木棉岭、布心、玉龙3个片区,占地面积约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涉及人口规模约8.6万人。
从全国范围来看,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有“三个前所未有”:棚改范围之大前所未有,棚改建筑体量主要是未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体量之大前所未有,棚改范围公共安全隐患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北京、上海等地专家考察现场之后,一致认为罗湖棚改项目是“中国棚改第一难”。
厘清人房对应关系,
并不代表确权
为彻底消除罗湖“二线插花地”公共安全隐患,固定房屋及当事人信息,从昨日起至11月7日,罗湖棚改片区指挥部对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木棉岭、布心、玉龙片区的房屋及当事人信息进行公示。
宋延表示,信息公示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当事人与房屋真实信息,固定当事人与房屋相应关系,为罗湖棚改项目奠定基础。据介绍,从目前掌握情况看,8000多名当事人,深圳户籍只有42%左右,大多数为外地人,包括港澳台同胞近700人,还有旅居美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的当事人。
宋延指出,目前,市区两级抓紧完善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拆除补偿方案,方案相关数据的测算,主要来自前期调查摸底特别是这次信息公示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息公示的数据,直接影响当事人相关权益。
罗湖棚改指挥部提醒,信息公示的主要目的,是重点对人、房、地等信息有异议的情形进行甄别审查,公示信息将作为后续棚改工作主要依据。当事人擅自变更相关信息的,将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此外,据了解,本次信息公示是为了厘清人房对应关系,并不代表确权。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确权严格按照深圳“两规”(《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三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精神及配套文件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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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与城市更新存在本质区别
不少群众对于棚户区改造并没有清晰的概念,甚至常常与城市更新混为一谈。实际上,二者虽然同属于旧城改造范畴,都是拆除重建,但执行的是不同的法规政策,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城市更新的运作模式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的运作模式是“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通俗来讲,城市更新由开发商唱“主角”,属于市场行为,执行的是“拆迁赔偿”的标准。而棚户区改造政府不仅要整体规划设计,还要投入大量资金,国有企业作为承接主体,只能收取有限的服务费用,对当事人执行“拆除补偿”标准。
据了解,棚户区“拆除补偿”标准既不是完全意义的行政征收标准,更不是城市更新“拆迁赔偿”标准,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新标准。这一标准由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政府批准实施。罗湖方面透露,将积极配合市里,尽快完善拆除补偿标准。
尽管没有现行标准,不过罗湖棚改指挥部曾先后邀请北京、上海、成都专家介绍棚改经验,这三地的做法能够提供一些参考。其中,北京与成都对棚户区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上海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根据实际测量面积多少按照评估均价减半进行补偿,对于本体建筑之外继续搭建的面积,不再计入征收补偿范围,只按照材料费进行补偿。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