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生态“棚改”的深圳实践

来源:    时间:2017.06.01

在广东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布心片区拆迁现场,一台名为“克磊镘”的大型机械设备正在轰鸣作业,一端吞噬着各类建筑废弃物,一端吐出细小颗粒状的“沙石”。这是由深圳市天健集团从德国引进的移动反击式破碎机和移动式筛分机。罗湖“棚改”项目秉承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着力依托各类新兴技术手段,将现场拆迁的建筑固体废弃物就地处理和综合利用,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棚改”新路。

图为深圳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拆迁项目,“克磊镘”工作现场。

绿色先行,破解城区改造难题

“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体量十分巨大,情况极其复杂。‘棚改’的3个片区涉及建成楼宇1300多栋,大多数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拆除建筑面积达到130多万平方米,涉及当事人8300多户、居住人口9.3万余人,被业界称为‘中国棚改第一难’。同时,逾千栋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该怎么办?这也产生了另一个难题。”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说。

据了解,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由玉龙、木棉岭和布心3个片区组成,是《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明确的“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历史上,罗湖“二线插花地”曾发生过多起地质灾害,导致多人死亡。为彻底消除重大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完善公共配套,提升居住环境,深圳市决定启动实施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该项目被立为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一号民生工程”。 2016年12月20日,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正式启动全面签约和房屋拆除。


图为深圳罗湖棚户区-木棉岭片区拆除前后对比。

经初步估算,罗湖棚改项目将产生约160万吨建筑固体废弃物。若将这些建筑固体废弃物装入单次运输能力为20立方米的“泥头车”,车辆首尾相连可达500公里。如此大体量的建筑垃圾该如何处理,是罗湖棚改不得不面对的紧迫现实问题。


图为深圳罗湖棚户区-布心片区拆除前后对比。

令人警醒的是,“12.20”深圳光明新区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渣土受纳场建筑垃圾的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导致。因此,如何为因城市建设快速推进而不堪重负的渣土受纳场减负,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风险,成为罗湖棚改项目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同时,清运建筑垃圾的“泥头车”也是城市治理的一大难题。大量、多车次的“泥头车”不仅会为道路交通带来巨大压力,其产生的噪音及扬尘等问题也将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

“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再利用势在必行,罗湖棚改是深圳首个棚改项目,拆除体量又如此之巨大,必须进行创新探索,积极发挥示范效应。” 贺海涛表示,这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并将其转化为具体行动的重要举措。罗湖棚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对于节约资源、改善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在去年3月进行承接主体招标时,便设置了70%以上建筑固体废弃物必须现场‘吃进去’的指标,即将建设垃圾综合处置后变成循环建材。”罗湖区区长聂新平告诉记者,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从立项伊始就确立了“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并明确写入招标要求中。这些固废中含有大量具备利用价值的材料,如对其进行资源化处理,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资源利用率,且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亦能为今后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提供一个新的生态发展思路。

今年2月21日,《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正式发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作为7大新兴技术规范之一,是罗湖棚改的一大特色和亮点。该项目规划建设将采用街区制、海绵小区、智慧小区、地下综合管廊、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等7大新兴技术规范,建成总建筑面积125至152万平方米的具备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等要素的国际化人居环境示范社区。改造完成后,原本各类隐患叠加的棚户区将华丽变身成为安全宜居社区。其中,玉龙片区全部位于垃圾填埋场防护范围内,规划功能为发展备用地。

源头治理,引入先进固体废弃物处理模式

罗湖棚改产生的巨量建筑废弃物如何处置?天健集团董事长辛杰给出了答案。天健集团是深圳市国资委控股的上市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罗湖棚改的承接主体,天健集团针对项目建筑固体废弃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综合利用方案,投入6000多万元购置各类建筑拆除及移动设备,形成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型生产方式,从源头上扭转拆迁造成的生态破坏。

图为深圳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拆迁现场。记者 杨阳腾摄

辛杰告诉记者,罗湖棚改的拆除建筑物位于城中村内,施工场地非常狭窄、工况复杂。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了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拆除方式。各片区楼栋楼层最低为1层,最高14层,建筑最高处约50米,楼栋之间间距较小,多数道路宽度约2至3米,地势呈缓坡式,现场各种电线、管道纵横交错,凌乱不堪,环境较为复杂。

据辛杰介绍,为确保安全有序科学的施工,在拆除房屋时,天健集团的施工团队会首先通过分步拆除、分步分拣的方法对建筑废弃物进行预分类。如先清理待拆除建筑中的生活垃圾,并进行检查确认清理干净后开始下一步工作;再拆除建筑门窗、管线、装修等,组织力量分类清理,并进行检查确认清理干净后开始下一步工作;最后拆除建筑物,并将建筑物中的钢筋、管线等进行机械分拣和人工分拣。水泥混凝土和砖的减排与综合利用工作由天健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玻璃、木材和钢筋等部分材料则由业主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图为深圳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拆迁现场。记者杨阳腾摄

目前,项目拆迁现场共投入大中型拆除设备49台套,其中高炮机14台、小炮机32台、挖机3台,现场人员351名。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罗湖及周边较近区域无法提供建设固定式建筑废弃物生产线的场地,天健集团此次投入了2200多万元采购了德国生产的“克磊镘”移动破碎设备,对建筑固体废弃物展开现场处理与综合利用,由拆除而产生的建筑材料经过破碎与筛分,直接用于道路垫层回填及其他大型工程项目,基本上可以实现百分百的循环利用。

同济大学与天健集团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刘涛解释称,相对于固定式的破碎筛分设备,移动破碎筛分设备的架设效率较高,免去了固定线长达几个月的土木基建工作,可以直接在原料旁边进行作业,避免材料的二次转运,且在原料运输方面可以节约大量成本。

不仅如此,“克磊镘”还能够将原料破碎晒分成0至10mm、10至31.5 mm以及31.5mm以上3种粒径的材料,在喂料合理的情况下,可提高整条生产线的吞吐量,大大降低再生线中破碎设备的损耗。对于0至10mm尺寸的材料,能够直接使用。理论上,“克磊镘”每小时可“吃”掉350吨建筑垃圾。目前,罗湖棚改项目共配备了3套“克磊镘”移动破碎筛分设备。

综合利用,构建三级循环生产体系

据初步估算,罗湖棚改项目建筑主体的废弃物中,钢筋约为3.9万吨,水泥混凝土约76万吨,红砖约80.1万吨,共计约160万吨。另据统计,该项目将需要使用40万平方米的内隔墙和8万平方米的透水砖。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辛杰解释称,在天健集团制定的综合利用方案中,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分为3个级别:一是初级利用,即现场分拣破碎,将建筑废弃物处理成的石粉或砖粉(即0至10mm尺寸的材料),用作一般性管沟、基坑回填,约占总处置量的50%;二是中级利用,即将建筑废弃物处理而成的再生骨料(即10至31.5mm尺寸的材料),经过处置加工成骨料,用于低标号道路垫层、水稳层、低标号混凝土等,约占总处置量的30%;三是高级利用,按照一定的工艺,将建筑固体废弃物加工成透水砖、路缘石、内隔墙等再生制品,将项目废除的沥青路面生产再生沥青混合料用于道路建设。

刘涛告诉记者,内隔墙在房屋建筑工程内是不承重的,只是起到空间阻隔等作用。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骨料经过加工,并达到一定质量标准后,可制成以其为主要原材料的再生混凝土轻质内隔墙。此内隔墙不仅墙材平整度高,可取消墙面抹灰的工况,省去了抹灰的工程量和人工费,且较传统墙体在同样的建设情况下厚度更薄,可有效增大房屋建筑工程的实际使用面积。


图为深圳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拆迁现场。记者杨阳腾摄

同样以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为主要材料的透水砖,则是经一次压制成型,可用于城市道路人行道、小区园林道路,是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的必备建材。刘涛补充道,透水砖具有良好的透水、保水、结构性以及装饰功能,其孔隙率高达25%以上,微孔透水效果显著,具有较高的微孔透水效果,路面年雨水截留量可达40%。在下雨时,雨水可快速经透水砖渗入地下,改善了行人使用体验,并有助于以补充日趋紧缺的地下水资源。在天气晴朗时,蓄积在透水砖中的水分通过蒸发作用,达到地表温度平衡的效果。透水砖路面在冬季与其他路面相比,具有较高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能够减轻温室效应的效果,环保性能优越。同时,由于透水砖的表面微观构造较为丰富,保水性和透水性均较为优秀,即使是暴雨天气,也能够为行人提供足够的抗滑力,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能。

集约发展,打造生态棚改示范项目

截至5月中旬,罗湖棚改房屋已拆除近800栋,占比过半;已完成了70万吨建筑废弃物的破碎,其中石粉计划生产量为30万吨,骨料计划生产量为40万吨。据估算,该项目消纳城市建筑垃圾160万吨,可节省因放置垃圾而占用的土地约100多亩;项目生产的骨料代替天然骨料,可减少对不可再生矿产的开采,部分再生建材产品取代粘土砖,每年可节省取土20多万立方米,节省耕地约100多亩。此外,还将大量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排放。

罗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棚改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王守睿告诉记者,罗湖棚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实施能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探索合理的运行模式,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建筑垃圾问题,有效改善城市环境,对于推进“绿色棚改”“环保棚改”和“科技棚改”具有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图为深圳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拆迁现场。记者杨阳腾摄

在罗湖棚改践行绿色发展的影响下,去年底,深圳市制定出台了《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工作方案》。今年5月,由天健集团旗下的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组织发起的“深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协会”正式筹备组建。协会囊括了从建筑废弃物处理,到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身的全产业链综合利用的各类企业,深圳市为海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利德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加盟其中。据不完全统计,这些企业年处理建筑废弃物50万吨以上,个别企业年处理建筑废弃物达到100万吨以上。

随着罗湖区城市更新改工作的全面推进,“十三五”时期,罗湖每年城市更新项目预计产生近700万吨的建筑废弃物。根据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的加强建筑废弃物减排和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拆除重建类项目,应当在拆除阶段引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并在项目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综合利用。据罗湖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起,罗湖区要求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移动式现场处理建筑废弃物,每年至少2个以上城市更新项目采用移动式现场处理建筑废弃物,减少建筑垃圾的外运和排放。

采访感言

绿色发展贵在落实

当今社会走绿色发展道路已成为国际共识。绿色发展的宗旨即是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基本要求。倘若经济发展了,但蓝天白云不再、新鲜空气不再、纯净水源不再,我们的生存空间也就不再了。只有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落到实处,才能使中华大地呈现出天蓝山青水绿的美好景象。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绿色发展首先必须要厘清发展关系,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要充分认识到矛盾与风险的存在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有化解矛盾与排除风险的决心与办法。决不能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作为,让制度成为“壁上花”。

其次,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要在产业生态中贯彻始终。在顶层设计中提供制度保障,在产业链条中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与循环利用,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生态产业链为发展载体、以清洁生产为重要手段,达到实现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与融合。

在被称为“中国棚改第一难”的深圳市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中,多年累积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是绕不开的槛。针对于此,深圳市及罗湖区成立了市、区、现场、片区四级棚改指挥体系,组建了3400多人的棚改工作团队,实行“处级干部包网络、科级干部包楼栋、公职人员结对子”,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一系列推进制度与补偿标准,并将绿色发展理念从顶层制度设计开始,自上而下的纳入项目推进全过程中。不论是引进“克磊镘”还是建筑固体废弃物的三级利用体系,罗湖棚改项目都一以贯之的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通过推进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有效地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达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绿色发展贵在落实。当绿色理念充分得以落实后,认识也会愈加深入,并终将形成推动社会生态文明发展的内生动力。只有绿色发展才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只有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发展,方才能真正从精神层面实现全面小康生活。

延伸阅读

建筑垃圾“减量化”根本在于源头削减

据美国新兴产业预测委员会和日本科技厅的相关专家判断,未来30年将会出现“10大新兴技术”。其中,建筑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新兴技术被列在第二位。

世界上首次大量利用建筑废弃物的国家是前联邦德国。在二战后的重建期间,循环利用建筑废弃物不仅降低了现场清理费用,而且大大缓解了建材供需矛盾。至1955年末,循环再生了约1150万立方米废砖集料,并用这些再生集料建造了17.5万套住房。德国现在有200家企业的450个工厂(场)在循环再生建筑废弃物,年营业额超过20亿马克。丹麦建立了一个以技术方法、科学和组织结构以及管理工具密切结合的联合系统,确保了对主要废弃物流动的控制和对大部分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在资源相对匮乏的日本,十分重视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将建筑废弃物视为“建设副产品”。从1974年起,在其建筑协会中设立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委员会”,并于1977年制定了《再生集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此后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拆除混凝土为主的再生工厂。到1998年,东京都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率已达到56%。目前在住宅小区的改造过程中,已能实现建筑废弃物就地消化,经济效果显著。

总体来讲,国外大多施行“建筑废弃物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废弃物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措施将其减量化,并采用科学手段,使其具有再生资源功能。

1995年11月,我国颁布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随后,原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资源[2001]624号颁布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2016年,深圳市将建筑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职能由城市管理局划转至住房和建设局,进一步切实加强从源头至末端产品的全过程管理。目前,深圳市已启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的修订,现已形成《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评估报告初稿,拟在2018年以前逐步理顺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建筑废弃物管理提供政策法规依据。在源头分类方面,将借鉴香港的经验与做法,在2017年底前研究制定建筑废弃物分类排放收费标准,推动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建筑废弃物分类受纳管理,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提供条件。另外,还将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制定专项用地政策。

(责编: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