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